岳阳市定点办
一、2007年9月25日前 1.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建立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机制; 2.各地商务局制定整治方案。 二、2007年9月30日前 1.各级商务部门建立监管责任制; 2.市、县、乡级屠场向市、县级定点办签订责任状; 3.屠宰企业①建立完善生猪进场验收制度、台账管理制度,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;②递交《猪肉质量安全承诺书》。 三、2007年10月25日前 1.建立屠宰管理机构、执法队伍; 2.完成市、县级《屠场设置规划》; 四、2007年9月25日至10月12日:全面检查 五、2007年10月13日至11月30日:集中整改①10月31日前市局对县市区《屠场设置规划》的审核调整;②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。 六、2007年12月1日至12月25日:总结验收。①12月1日至5日,市局对县市区总结验收;②12月2日前县市区上报工作总结;③12月6日至15日,接受省厅检查。④12月25日前,对全市集中整治进行总结。 |